双磷酸盐类药物的应用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 |( ^( _. f7 j
(1)双磷酸盐类药物对肿瘤患者的总生存率没有影响,对证实有明确骨破坏的患者应用双磷酸盐类药物对减少由于骨转移引起并发症有一定好处。0 Y3 ? d" s+ c# G
2 C- N5 X7 T, u' r# @" h(2)基于以上结论,美国临床肿瘤协会建议对经影象学检查证实有明确骨破坏的患者 应用双磷酸盐类药物;对仅有骨扫描异常,而无影象学确诊的骨破坏,或无局部疼痛的患者没有充分理由建议应用这类药物;对没有骨转移的患者,即使出现骨外其它器官的转移,也不应使用双磷酸盐类药物。 对仅有骨扫描异常而无X线片、断层X线片、CT或MRI证实有骨质破坏且无局部疼痛的患者,此类临床情况尚未经研究,并将是临床研究的新热点,目前不赞成使用双磷酸盐。 Van Holten等对124例有高危因素(局部晚期或骨外转移)而无骨转移的乳腺癌患者进行了口服帕米磷酸钠 300mg/d与安慰剂对照的小样本研究,结果显示,出现第一次影像学证实骨转移的时间和转移数目方面,二组无明显差异。 , v2 m( \0 C m) M* _- y
0 n e, g2 S- M2 x/ W(3)双磷酸盐在辅助治疗方面作用的研究结果尚不一致。对于任何期别的非骨性病变,无论其将来出现骨转移的危险性有多高,目前均不推荐应用双磷酸盐。双磷酸盐在辅助治疗预防骨转移方面的研究很多,但结果却很不一致。部分研究证实双磷酸盐类药物对骨转移有预防作用,但有些研究却得出了相反的结果,因此双磷酸盐辅助性治疗的好处尚不能确定,同时疗程也不清楚。 : w2 g1 @& H3 h6 D1 |% v
- a/ _! S6 ?1 T4 O(4)双磷酸盐的应用还不能代替目前癌痛的标准治疗-止痛药物和局部放疗。由于在对照研究中发现双磷酸盐对疼痛有轻度控制作用,因此对于全身治疗或放疗后仍有疼痛的患者应用双磷酸盐类药物。 & i. o5 Y1 G- Y, t( K
/ N3 K% ~6 x4 Y1 U/ z5 Y不良反应
+ i1 }' M( r3 E7 b双膦酸盐类药物有较好的耐受性,主要的副作用为体温增高、流感样症状、一过性疼痛、胃肠道反应、一过性肌病、关节病等,偶有注射部位的轻度反应。很少有患者因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未见到有长期的不良反应。对于多数有明确骨转移的癌症患者,双磷酸盐类药物可提供有意义的支持治疗。进一步的研究应明确何时开始和停止治疗的临床指征,用药的疗程,明确其作为辅助治疗在预防骨转移中的作用以及与其它方法综合治疗骨转移的应用。 |